1200户小微企业享受地方税费减免逾1.8亿元
   加入时间:2012-11-5 10:02:24    阅读:2670次
1200户小微企业享受地方税费减免逾1.8亿元
 
 
 
 
 

  按照“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的原则,省地税局为小微企业及时办理相关优惠政策审批,保证企业充分全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1200户小微企业享受2011年减免税优惠18354万元,其中营业税8978万元,企业所得税9343万元,印花税33万元。

 

  今年以来,省地税局立足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以减轻企业负担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企业的金融保险业收入由原5%的税率减按3%征收营业税;对小微企业由原25%的税率减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再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小微企业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效改善了小微企业的税收生态。

 

  税收生态的改善,让小微企业发展得更好更快。坐落在沧县薛官屯乡翕合屯村的中天昊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最初是家只有几个人的小作坊,由于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不足,一度陷入周转困境。2009年,当地税务干部帮助他们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短缺问题。3年多时间,这家企业共享受税收优惠近3万元,几个人的小作坊也逐渐成长为一个拥有28名职工和标准化厂房的企业。

 

  如何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享税收优惠?各级地税机关通过上门讲解、专题纳税辅导、编发资料和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形式,重点宣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流程和管理规定以及操作流程,确保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唐山市芦台汽车专业二级维护作业站的财会人员,在网上申报了企业所得税后,很快就接到了管理人员的通知,因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万元并且资产、人员等情况符合标准,建议申报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20%的优惠税率,同时告知了申报的程序、时间和所需材料等相关事项。财会人员算了一笔账,2011年他们实现利润28万元,按原税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万元,申报了小微企业后,实际缴纳5.6万元,享受税收优惠1.4万元。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各级地税机关非常关注实施效果,并开展了跟踪调查,研究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的税收生态,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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