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该政府提供的服务禁向社会力量购买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针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指导意见》提出,购买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此外,为了防止向社会力量购买有些明显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或只能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项目,《指导意见》对购买内容明确提出了禁止性要求。即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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