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江苏商会与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协议
在商会汪如田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王方仁多次协调下,2012年4月18日下午,在河北海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厅,商会代理秘书长朱中华代表商会与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展、壮大是商会的根本,服务会员是商会的宗旨,商会为会员解决资金难问题,如有需要办理贷款的会员,请与商会联系。联系电话:0311-86806666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
法定代表人:罗光
乙方:河北省江苏商会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703室
负责人:汪如田
鉴于:
一、甲方为经河北省金融办批准成立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金融机构,其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全额出资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甲方专业从事在石家庄范围内注册的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支持和高效服务,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成长为目的。
二、乙方为经河北省民政厅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在冀江苏籍企业、商业团体、私营商业者自愿参加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为商会企业经营发展提供综合指导与服务。
三、甲方与乙方在战略发展和业务取向上存在诸多互补,双方在各自的业务领域优势明显,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互利双赢。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业务合作关系,建立业务合作运作机制和渠道,本着平等、互利互赢、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第一条 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业务的特有功能和客户资源,通过利用甲方的业务资格及业务品种,共同开展广泛业务合作,通过共同拓展乙方的优质客户,为客户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提高各方的市场竞争力和渗透力,促进双方业务发展,实现双方互惠共赢。
第二条 合作流程
甲方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积极向乙方推介业务产品。乙方积极向甲方推荐优质客户资源,提供客户业务需求,协助沟通谈判。通过双方业务交流和合作,共同促成业务发展。
第三条 合作内容
一、乙方积极向甲方介绍商会的概况及发展情况,推荐商会成员客户,如实介绍商会成员客户的业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督促债务企业按期归还甲方信贷资金。
二、甲方作为专业支持中小企业的专业机构,重点对乙方推荐的客户完成尽职调查后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促成上述企业相关业务的完成,并以此为业务切入点,共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品种的金融服务。
三、乙方根据其重点客户的业务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信息;甲方根据客户需求充分利用其股东业务产品和业务优势积极向股东推荐,为客户量身定制相关金融服务,包括金融租赁、发行承销企业股票债券、企业信用及债券评级、企业财务顾问、信托融资、股权投资等业务,共同维护客户资源,促进业务发展。
第四条 合作协调机制
建立定期协调会制度,就合作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获取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协商,推动战略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和发展。
双方分别指定合作协调机构,甲方为信贷业务部,乙方为驻会机构,协调机构负责双方日常合作协调与沟通联系。
双方协调部门至少每半年沟通一次情况。
双方有义务对对方提供的信息履行保密责任。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